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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降温最新消息_山东天气降温情况

tamoadmin 2024-12-22 人已围观

简介1.山东省降温费发放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2.山东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临沂高温津贴须知鲁人社字〔2021〕64号山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各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企业

1.山东省降温费发放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2.山东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山东降温最新消息_山东天气降温情况

临沂高温津贴须知

鲁人社字〔2021〕64号

山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四、各级人力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五、本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省人力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

山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2日

山东省降温费发放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将会波及到东北地区,还有山东等地区,全国大幅度的出现降温的情况,感觉还是比较冷的。这些地方都出现了橙色预警,而且出现了雨雪的天气,感觉特别的冷。温度的降低特别剧烈,应该在20℃左右,而且影响范围是特别巨大的。大风天气雨雪天气都会出现,波及30多个省份。

东北地区,山东地区都有

将会波及到东北地区和山东地区,比如黑龙江、吉林还有济南,济宁都出现了比较强烈的降雨天气,而且还有大风天气和雨雪天气。甚至新疆北部也出现了强降温和大风雪的情况,当地的气候实在是太低了,感觉这个天气都要把人给冻死了。很多人都说这里的天气不是慢慢的降温,而是速冻。

当地出现雨雪天气,而且发布了橙色预警

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雨雪的天气,而且这个相关的天气是降的比较厉害的,发布了橙色预警感觉很糟糕。今年入冬以来最强寒潮已经出现了,那么影响的地方比较大,降温速度也比较快,从10℃一直降到20摄氏度,甚至很多地方都出现了零下20度的情况。这个层次运行来的非常的猛烈,而且影响范围巨大。

地区出现橙色预警,雨雪天气直接波及

这个地区出现了橙色预警,不管是雨雪天气还是大风天气,都直接波及到了各个地区,而且影响到了我国大部分地区,造成了剧烈降温、大风、大沙尘等一些情况出现波及30多个省份。甚至还有一些地区出现了4~6级的偏北风和阵风等等,气温先后下降的特别的快。这雨雪天气估计也很快就要降临了吧,甚至有很多地方早就降临了雨雪风霜的情况。希望大家都能够保护好自己的安全问题,做好保暖措施。

山东防暑降温费2021标准

山东省降温费发放标准是,非高温作业的人员一般是140元一个月;而对于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一般是200元一个月;每一年按6、7、8、9月这四个月来进行发放;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山东省降温费发放标准是怎么样的?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用人单位应给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自6月起,山东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将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发放标准为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40元,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200元。

二、单位不发放高温补助怎么办?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同时,职工如果未按规定领取到高温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人力社保举报热线12333投诉。

三、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综合上面所说的,降温费是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劳动者的高温补贴。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是会结合不同的工种来进行支付,一般高温下的补贴要比非高温下的补贴多一些。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这笔补贴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的。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省人力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相关通知同时废止。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哪些区别?

1、支出性质不同,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薪金;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

2、是发放对象不同。高温津贴发放的对象只是企业内部在高温环境下作业的部分职工;而防暑降温费发放的对象是高温季节下企业的全体职工;

3、是发放的形式不同,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防暑降温费不仅可以以货币形式发放,也可以实物形式发放;

4、是受工作环境影响不同,高温津贴只适用于在露天气温大于35℃、室内气温高于33℃环境下工作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无特别要求;

5、是会计核算方式不同,企业发放职工高温津贴,应做工资薪金列支。企业发放防暑降温费,应做费用列支。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